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和辽宁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6-06-02

学院各科室、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毕业生,根据省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及辽宁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学院将开展202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和“辽宁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

2025年度开放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每生奖励3000元,辽宁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每生奖励5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品德高尚、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75分。其中,未设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的专业,则按综合实践类课程(如综合实训、综合实践等课程)成绩计算。

三、推荐名额

按照2025年毕业生人数每500人推荐1人的比例向省校等额推荐。

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申请条件上,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不受名额限制。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个人及集体荣誉者。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包含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

2.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3.列入国家及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者。

4.选树为国家及省部级各类“先进典型”者。

5.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大型企业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四、评选程序

1.学院发布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部署本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完成网上申报及审核,逾期不能申报。

3.省校召开优秀毕业生评审会,对各办学单位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辽宁开大网站进行公示。

4.对符合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省校按推荐名额择优完成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候选人网上申报及审核。

5.国家开放大学下发优秀毕业生表彰文件后,省校转发表彰决定,为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

6.省校确定辽宁开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在辽宁开大网站进行公示。

7.省校印发辽宁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表彰决定,为辽宁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报送材料

1.《202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样表》;

2.《202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3.候选人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图片为JPG格式);

4.候选人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证书;

5.候选人事迹介绍(《202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六、工作要求

1.助学老师于2026年6月8日12点前将候选人电子版材料上报至学习中心管理科。

2.根据评选办法,助学老师做好组织动员、评选推荐和逐级上报工作。

3.要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分集中的情况,如候选人来自同一学习中心的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原则上将只择优评选一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岚  耿菲

 话:(024)81959733  (024)86122169

 

附件:1.《202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2025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样表》

3.202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辽宁开放大学实验学院

2026年6月1日

稿件初审:郎萍         稿件二审:刘璐        稿件终审:赵瑛